(澄清公告)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芦花坑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C标段施工总承包疑问答复(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一期配水管线工程-C标段施工总承包
****一期配水管线工程-C标段施工总承包
其他
公告内容
问题编号(****) 问题1:招标文件P15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7412.1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25.23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536.75元。)。投标人是否可以将造价软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取费费率修改为0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1.7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即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应当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应计入投标总价),费率不应为0。 问题2:招标文件P15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编写目录及要求”编制技术标书。技术标部分不超过 200 页(不含证明材料),招标文件P118《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是否算做证明材料还是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技术标编写目录及要求-第一篇明标评审部分”。 问题3:招标文件P61中指出“所有管材、管件、设备等均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供货单、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代理销售的提供授权代理文件等资料证明。若中标人未选择上述材料品牌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说明及所选用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以证明选用材料与上述材料品牌质量、等级相一致,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选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选用其他品牌的材料。”技术标中所指证明材料是否仅指此处未选择招标文件材料品牌的,向招标人提供的详细说明及所选用材料是否有其他证明材料未标明 答复:有关安装材料、设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和“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问题 4:招标文件P14投标须知前附表给出标准(定额)工期及工期要求,请问施组编制进度计划中是按照哪个时间进行编制 答复:按照1413日工期要求,并结合狮子洋通道土建工程施工计划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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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答疑公告
(澄清公告)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芦花坑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C标段施工总承包疑问答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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