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一关押点主进水管改造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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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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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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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第一关押点主进水管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第一关押点主进水管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第一关押点主进水管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略):标项1:工程全部由符(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略)。【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
3.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略)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类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在采购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采购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
3.4 供应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供应商非在采购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略)。投标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略)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略),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略),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略)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略),获取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略)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采购会议截止时间(略)
(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该项目由采购(略)。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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